在商业活动中,使用他人商标进行获利的行为,不仅违背商业道德,更可能触犯法律红线,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。
近日,祖庙市场监管所根据深圳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举报,对辖区内某两间服装厂涉嫌侵犯第13965600号商标和第1737418号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执法检查。

▲执法人员检查涉事服装厂。
接报后,该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涉事服装厂现场。经权利人代理人现场鉴定,涉事服装厂生产的带有“米老鼠”“维尼熊”涉案商标的服装为侵权产品。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侵权服装共计902件。经查,涉事服装厂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侵权产品,其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服装予以扣押,并立案调查。目前,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

▲侵权服装。
执法过程中,涉事企业负责人当场承认错误并深刻反思,承诺将系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,坚决杜绝类似侵权行为再次发生。
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。下一步,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,坚决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着力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来源:祖庙市场监管所